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花木市场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有限公司,代建单位******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海安市花木市场。
2.2工程规模:海安市花木市场监理项目,高新区凤山路西侧、黄河路南侧新建花木市场基地,规划用地面积25555㎡,其中商铺占地面积约为5950㎡,配套用房约为152㎡,建筑基地面积约为4729.56㎡,绿地面积约为7666.56㎡,建筑容积率为0.25,绿地率30%。工程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公用和室外等。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建筑******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空调、门窗、外墙、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等】、生活供水,所有装饰工程(配套用房装修、各类功能用房装修,外立面装修、雨棚、非机动车充电棚、泛光照明、美陈装饰等),后改造工程(配套用房、商铺等)、室外市政、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及所有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前置环网柜出线及用地红线内的供电工程、垃圾房、广场、停车场、围墙、配电间、路灯、三网合一、信号覆盖、沉降观测、材料检测等)的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
2.6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工程师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对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4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时,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交易发起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交易发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总监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3.4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5自2023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监理项目部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35号等文件要求,且必须与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人员一致。其中,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
1、总监: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
2、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专业要求为安装(1名)和市政(1名)工程,专监与总监不得同时缺岗,需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要求为安装(1名)和市政(1名)工程);
3、监理员:1名,需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所有应进场的监理员在合同签订时都需将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提供给委托人)。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除监理员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调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外),每更换一人,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2000元/人的违约金。
二、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1、总监: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
2、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若现场在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3、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4、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6:00-7:30签到,下午5:30-7:00签退)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委托人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5、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需书面申******医院证明材料。
6、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三、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1、对出勤率进行考核;
2、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5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200元;
3、总监必须参加节点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不在场的每次扣500元,其他监理人员每次扣200元。(值班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4、总监连续5天未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的10%作为违约金,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其他监理人员连续5天(或累计30天)未能驻现场管理,委托人将要求监理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保证人员限期到位;如监理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监理人须向委托人支付监理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7 月 28 日 10 : 30 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交易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交易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4000.00元。
7.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8%,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向交易发起人交纳履约保证金(转账必须备注:所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若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在当年度及下年度不得在******集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7.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交易响应人仅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7.5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7.6交易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 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交易响应人自行承担。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9522、******、******、******。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林黎霞
电 话:******
代建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66-1号
联系人:贲威
电 话:0513-******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街道隆安北路56号
联系人:王凯云
电 话: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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