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斜桥镇康乐路(亭溪港以东段)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桥镇康乐路(亭溪港以东段)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康乐路西起庆建路,往东接顺至祝庆路;
2.2建设规模:斜桥镇康乐路(亭溪港以东段)提升改造工程,康乐路西起庆建路,往东接顺至祝庆路,本工程实施部分为桩号K0+200-K0+387.021。工程主要包括道路、排水、交安工程。道路全长约187m,宽度16m。车行道道路结构层为: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乳化沥青粘层+6cmAC-20C中粒式沥青砼+乳化沥青透层下封层+18cm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8cm3.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60cm宕渣。雨水管道DN300-DN600采用HDPE塑钢缠绕管,长约405m。污水管道采用C30级球墨铸铁管,长约40m。交安工程主要为各类标线约1138m2、标志牌20块等。其他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3合同(建安费)估算价:约256.9371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2025年6月16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0 日至2025年6月20 日10:00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col/col******50/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庆万路187号 地 址:******街道尚都银座1206室
邮 编:314406 邮 编:314400
联系人:留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2025年06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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