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项目经理部
砂砾石、砌筑砂浆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1ZB-ZLHZL-2025-01)
本项目为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施工(以下简称潴龙河项目),项目业主为博野县瑞博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项目经理部。
******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砂砾石、砌筑砂浆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通过堤防加高培厚、险工治理、主槽清整等措施,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完善流域防洪体系,保护雄安新区和河道沿岸的防洪安全。潴龙河博野段按 50年一遇标准行洪流量 5700 立方米每秒进行治理。治理范围为博野段潴龙河,河道治理长度 14.8 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加高加固 26.8 公里,其中左堤 13.1 公里,右堤 13.7 公里;险工段治理 4 处;主河槽清整 14.8 公里;结合复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新建生产桥4座,新建管理所1座等。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12日。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砂砾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8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可出具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2023年至今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等)。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6)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相关资料以及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砌筑砂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300万及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可出具近年财务状况表、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2023年至今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2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等)。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报价承诺一致。
(6)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相关资料以及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4.1 公告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0日。
4.2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网络发售形式。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并在相应时间内************银行:******银行北京西区支行;账号:************8621此账号仅用于支付标书款,保证金账号请参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内容)在汇款单上注明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标书款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银行汇款凭证,招标组织机构核实标书款后,方可下载标书。
4.4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机构组织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同类物资一个或若干个包件的投标人,统一只获得一套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1,售后不退。
4.6本次招标不提供邮寄招标文件服务。
5.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需在2025年6月5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之间,在线上解锁自己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招标人:******有限公司潴龙河治理工程(博野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博爱路
联系人:胡愿
电话:1******23
招标组织******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中铁十八局东区集采中心
邮编:300000
联系人:田振州
电话:******
电子邮件:******
******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号:************8621
2025年5月15日
附件1:
1、砂砾石: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SLS-01 | 砂砾石 | 粒径2mm~30mm | 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119442 | 项目施工现场 | 合同指定收货人 | 质量合格 | 现场过磅验收,随车附带检验报告 | 500元 | 200000元 |
合 计 | - | - | 吨 | 119442 | - | - | - | - | - |
2、砌筑砂浆: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 | 投标保证金 |
SJ-01 | 砌筑砂浆 | 湿拌M10F150 | 见技术规格书 | m3 | 4975.2 | 项目施工现场 | 合同指定收货人 | 质量合格 | 过磅验收,随车附带检验报告 | 500元 | 30000元 |
砌筑砂浆 | 湿拌M12.5F150 | m3 | 155.04 | ||||||||
SJ-02 | 砌筑砂浆 | 湿拌M10F150 | 见技术规格书 | m3 | 5000 | 500元 | 30000元 | ||||
SJ-03 | 砌筑砂浆 | 湿拌M10F150 | 见技术规格书 | m3 | 6100 | 500元 | 30000元 | ||||
合 计 | - | - | m3 | 16230.2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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