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编号:JSZC-320508-AFEJ-C2025-0004
二、项目名称:姑苏区涉气汽修企业VOC挥发性有机废气及用电工况监控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M94NR6Q |
创业街60号9栋E1001室 |
92.95(均分制) |
******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CMN1DR0P |
******街道智能制造产业园(智和园)科创大道9号A1幢205-65室 |
81.78(均分制) |
718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姑苏区涉气汽修企业 VOC 挥发性有机废气及用电工况监控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TVOC微型站监测服务;用电工况监控在线监测系统
服务要求:
标段一:TVOC微型站监测服务:
通过布设TVOC微型监测站,实现VOCs污染源的全天候监测,实现污染来源追踪、预警监控等功能,为21家涉气汽修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研判、处置、改善提供更为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供应商负责微型站的安装、调试、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及数据分析服务。(本标段微型站等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
标段二:用电工况监控在线监测系统:
通过布设用电工况监控监测设备,利用设备自带电量传感器、工况传感器等实时对汽修企业的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和关联分析,及时发现污染治理设施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废气治理设备未有效运行等情况,系统实时分析出异常状态自动报警,并及时将报警信息推送给监管人员。(本标段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
服务时间:
标段一: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微型站的安装调试并出具合格的数据报告,服务期从出具合格的数据报告之日起贰年。
标段二:合同生效之日起45天内完成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出具合格的数据报告,服务期从出具合格的数据报告之日起贰年。
服务标准:具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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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顾根秋、谢芸、徐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一标段:19950元;二标段:12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联系人:谢芸
联系电话:******5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43号1幢203-2室
联系人:傅建菲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建菲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