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300台直流(快、超)充电桩及附属设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WGSS-JYJT-X-******
二、采购组织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300台直流(快、超)充电桩及附属设施 | 300 | 台 | 1800 | 300台直流(快、超)充电桩及附属设施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温国资委〔2024〕51 号)第十八条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充电桩的生产制造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乐采云平台(******)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95763),网上获取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获取均有效),同时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地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30分整(以采购公告为准)。
七、******管理中心3楼开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管理中心3楼开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详见当天大厅大屏幕)。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百里支行
账 号:************37
十一、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提交的文件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加盖公章)。
注:将书面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同时将标文费转账至采购文件购买费汇入支付宝账号:******,并将汇款凭证随申请表一并发送至邮箱。
2.采购公告期限:7个日历天,从本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质疑(即针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应在2025年03月17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采购组织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答复。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限公司监察室投诉。
4.******有限公司监察室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有限公司监察室******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不予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413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肖慧、联系电话:******
地 址: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
******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有限公司关于300台直流(快、超)充电桩及附属设施的征求意见公示
******有限公司就300台直流(快、超)充电桩及附属设施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03月17日下午17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鹿城区清源路142号海外传播大楼四楼,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附:采购文件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附件信息: